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和《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、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,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。
第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查通过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。
第四条 学校概况
一、学校名称: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
二、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三、办学层次:高职
四、学校代码:12105
五、学校地址:天津海河教育园雅深路2号(津南区咸水沽镇)。
第五条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天津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,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,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,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,中国与德国、西班牙、日本三国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。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。经过多年办学实践形成了工、经、管、文相结合、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办学宗旨的高职院校。
今年春季,学院整体迁入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区,新校区占地面积67公顷,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,工业中心、综合实训教学楼、公共教学楼、图文信息中心、体育休闲中心、大学生中心、学生公寓与餐厅等现代化的教学、生活设施,为学生提供了优美、恬静的学习环境,一座具有“现代骨、传统魂、人文神、生态衣”现代德风独特风格的高职院校已经矗立在津沽大地。学院拥有国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,价值二亿元3000多台(套)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,其中90%以上设备由国外引进,建有近50个实验室和20余个实训中心和实训车间,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。学院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,除德国、西班牙长期专家及德国、西班牙、日本、加拿大、美国外教外,中方专任教师60%以上均派往德国、西班牙、日本、新加坡、加拿大、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培训进修。学院面向全国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实行统一招生,现有在校生近5000余人,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达到了97%以上。
第二章 招生机构
第六条 我校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,制定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,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。
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,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日常工作。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,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,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
第八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专业特点、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1年面向25个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、招生人数,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,向社会公布;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。
第十条 收费标准:我校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-5500元/生.年,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/生.年,中加合作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按学分13000元/生.年。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。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,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。